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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刚明确!开票人为“管理员”,发票必须退回!更重磅的是.....
来源:畅捷通 | 作者:新启亚 | 发布时间: 1031天前 | 304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有朋友说:给某客户开了12张发票,全部被退回,理由竟是开票人是管理员。那问题来了,开票人能不能是“管理员”?要不要退回重开?哪些发票是不能报销的?发票的风险有哪些等,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小编做了梳理,希望对你的工作有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6.发票怎么查真假?附其他常见问题



想要查询发票真假,可以直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专票、普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电子普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发票的一些常见问题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不可以。发票只盖清晰的发票专用章。

2>开具红字发票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

3>取得了税率填错误的普票,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4>若购方专票已经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可在发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5>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由购买方根据问题4处理后,销售方可开红字发票,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

注意: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的,应与《信息表》保持一致,销售方开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不需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需交给购买方。

6>我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业务交易的,应当按征收率开票;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局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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