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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留抵退税,千万别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才是正确的操作方式!
来源: | 作者:新启亚 | 发布时间: 473天前 | 2348 次浏览 | 分享到:
留抵退税如何做账?如何申报?财政部明确啦!我们一起来看看。

留抵退税,如何做账?

财政部刚刚明确!



具体怎么做呢?


1、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3、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同时


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综上所述,收到退税应该相应减少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而非计入营业外收入。


那么,留抵退税的新政策如何理解呢?现在一起回顾下要点吧!




留抵退税后

会导致多缴城建税及附加吗?


最近很多纳税人有个疑惑:留抵税额退了,之后如果要缴增值税,也得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那是不是留抵退税会导致多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呢?


税务局答复:留抵退税,不会导致多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为避免增加留抵退税企业负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2021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还将现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例1:


A企业是一家微型企业,2022年4月份申请退还增值税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10万元。2022年5月该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5万元,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中扣除已退还的增值税税额5万元,扣除后本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为0(5万-5万)元,尚有5万(10万-5万)元可以在以后抵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


►例2:


B企业是一家小型企业,2022年4月份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10万元。2022年5月该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15万元,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中扣除已退还的增值税税额10万元,扣除后本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为5万(15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