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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新《会计法》最可怕的一条被忽视了!附新旧《会计法》最全对比
来源: | 作者:新启亚 | 发布时间: 71天前 | 34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开票要扫脸、报税要发誓”的金句在财务圈广为流传,虽为调侃,但也证实了监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监管更加严格了!


而新《会计法》也加大了对财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却忽视了另外一条修订:

第三十二条(旧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了 “ 财政部门应当推动建立部门间会计数据共享机制。”


简短的一句话,明确了会计数据各部门共享不再是无人出面协调的状态,而是指定财政部牵头做起来!


这也就意味着从今年开始,金税四期联合稽查和大数据分析将会无比精准!





1

各地区开展部门联动

联合治理涉税违法行为



一、白银市: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税务部门市场监管、工信、行政审批中心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信息共享、办税服务、未办税户管理方面开展沟通交流,集中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建议,积极释放部门联动协作“新动能”。重点企业贴心服务。


深入落实全省强工业行动的工作部署,与市工信局紧密合作,积极落实《白银市包抓联工业企业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尚未进行税务登记的重点企业,充分运用“陇税帮办”服务机制,采取“电话连线+上门辅导”的方式贴心开展宣传辅导服务,引导其主动办理税务信息补录。基础信息合作共享。


加强与电力、供水、燃气等单位的联系,定期获取未办税户用水、用电、用气等基础信息,及时比对分析。对政务大厅现有综合登记窗口进行优化,实施税务登记窗口市场监管部门窗口联合办公,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数据的互通共享。


二、多省八部门联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1、山西省八部门联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太原海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在太原召开山西省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总结了2023年以来我省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我省8部门以强烈的使命担当、零容忍的态度决心,聚力同心、尽锐出战,深化联动集成,强化信息战法,持续突出办案威慑,始终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的严查狠打高压态势,全省共查处虚开骗税企业1346户,涉案金额20余亿元移送公安机关449户,查补税费5.17亿元,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2、四川省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4月3日,记者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省税务局、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人行四川省分行、成都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外汇管理局共同召开四川省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2023年四川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23年四川省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打击合力持续增强,治理效能持续凸显,形成了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一体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


一年来,八部门充分发挥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运行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2023年全省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1819户,挽回税款损失超4亿元。


3、黑龙江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


近日,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哈尔滨海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联合组织召开全省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全省公安机关持续不断向涉税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破获了齐齐哈尔“8.03”、大庆“1.05”等一批特大虚开骗税案件,对犯罪分子形成了有效震慑。


4、广州八部门召开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


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海关缉私局、黄埔海关缉私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在市税务局召开全市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


广州各部门合作提级扩围,税收共治机制不断完善,在精诚共治理念下,资源共享、联手共建、握指成拳、尽锐出击,三年来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8755户,特别是针对团伙式违法犯罪,跨部门联合铲除犯罪团伙16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打出了令不法分子胆寒的雷霆之声。





2

做好税务合规

必须了解涉税监管的趋势和动向




官方各年披露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果具体如下:

通过上列数据可见,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效果显著,且存在如下特征:


第一,持续维持高压监管。2018—2021年期间总共查处44万户企业,平均每年查处11万户企业。2022年查处的企业户数翻倍,有20万户之多。2023年也查处约17万户,表明部门联动提高了检查效率,扩展为八部门之后,势必会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检查效率。


第二,涉案金额巨大。根据挽回的各类税款损失粗略计算,2018—2021年期间,平均每户企业承担税款损失20.43万元;2022年平均每户企业承担97.75万元;2023年平均每户企业承担104万元。约100万元的税款已经超出许多纳税人的承担能力,再加上税款滞纳金、行政处罚,被查企业的经济负担大幅增加。


第三,刑事风险巨大。就披露的数据来看,2018—2021年期间平均每查处10户企业,就有1人涉刑事责任;2023年平均每查处5户企业,就有1人涉刑事责任。


在如此严厉的税收监管环境下,企业更要警惕涉税违法风险,强化税务合规,明确税务监管将长期趋严的大趋势,摒弃侥幸心态。


2024年要做好税务合规,必须要了解涉税监管的趋势和动向。



3

2024年这七个领域需提起重视!


  1. 虚开发


虚开发票和虚抵发票是违法企业常常采取的违法方式。青海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精准分析线索,发现青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存在涉嫌虚开发票。


经查,该公司本来是一家税务代理公司,却将自己包装成平台型企业,在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企业的名义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将近1200份,价税合计超1亿元。


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已开庭审理,拟择期宣判。


该案例不是来自知情人举报,不是因为企业走逃或失联,也不是来自相关案例的延伸稽查,而是来自税务部门的“精准分析”!


这充分说明,“以数治税”已经成为获取案源的一项重要手段,或者说,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对企业日常监管的“常规手段”!


2.虚列人员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将面临涉税风险评估,特别是虚列人员问题。


劳务派遣是常见的用工方式,可以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和风险,然而这方面的涉税风险较多,在利益的诱惑下,只收税点卖劳务发票的违法行为,需要警惕。



3.自然人代开发票


许多劳务合作,需要自然人代开发票,这里面就会出现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符的情况。以下两点内容需注意: 


1. 不要变名代开,否则属于虚开。

2. 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由支付方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


4.公转私


个人账户隐匿收入行为、大额公转私的涉税评估。


有些人想当然将收款放入自己口袋,这属于隐匿财产。根据税法,伪造、变造、隐匿账簿的行为,会被列为偷税。



《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5.个税“筹划”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多点职业医生、营销推广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简称灵活用工)数量大幅增加。


为了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7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借助政策的支持,灵活用工平台公司取得了长足发展。


由于个人从灵活用工平台公司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不是“综合所得”,不需要和自己的工资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且平台公司向个人支付该所得时,均按一个非常低的核定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给一些希望做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公司带来了可乘之机。


将高收入员工的工资进行拆分,就是常见的“筹划”方法。殊不知,这种方法其实就是“玩火”!一旦东窗事发,绝不是简单的补税、缴纳滞纳金及罚款的事情,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及刑事处罚。


2024年,税务部门关注的不仅仅是纳税人2023年的纳税申报事项,还会关注之前年度的纳税申报情况。


针对网络主播等特定群体,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会重点关注。除此之外,高净值、高收入群体以及股权转让的股东也在税务部门重点关注之列。


6.骗取税费优惠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税收优惠,让很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的红利。但另一方面,也让个别企业看到了钻空子的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骗取税收优惠。


陕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残次商品低值高报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最终,该公司被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700余万元。主犯郑某某、黄某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团伙成员徐某某被判刑5年,三人共处罚金合计3461万元。


7.社保缴纳问题


多地相继实施“社保入税”。在各部门的大数据联网的情况下,企业的一举一动都被纳入监管系统。很多企业员工的工资都保持在5000元以下并且长期不变,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不论是税务还是工商、社保等非税业务都在联网系统中,数据统一,试用期不入社保、社保挂靠或代缴社保等行为都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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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修正草案及新旧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