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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紧急通知!增值税+企税+个税调整+金税四期+取消税管员+取消核定征收+代账大变+营业执照大改,会计马上打印学习!
来源: | 作者:新启亚 | 发布时间: 1108天前 | 5577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国家频出新政,4月1日起,一大波税务政策执行,增值税调整+企业所得税调整+个税调整+金税四期+取消税管员+取消核定征收+代理记账大变+营业执照大改......会计必须要马上学习!

上班第一天要学习的政策,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恭喜!增值税降了!小规模3%→1%!45万以下免征!又可以少交税了!

2、定了!企业所得税降了!小微企业税负将低至2.5%!制造业花100万,可扣除200万!

3、突发!个税变了!这部分人免征!

4、大变革!取消税管员+金税四期+严查避税!2021最严稽查来了!

5、取消个人代账?!财政部刚通知!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

6、突发!取消核定征收?!税务局刚刚通知!

7、营业执照大变!即日起,新公司、个体户都按这个来!


01

恭喜!增值税降了!

小规模3%→1%!45万以下免征!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明确:延长小规模3%减按1%优惠政策!



文件重点:

1、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

2、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1月-3月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4月1日-12月31日与其他省份一样,执行3%减按1%优惠政策。

湖北省的小规模注意了,自4月1日-12月31日是按3%减按1%的优惠政策执行!开票时要选择1%的优惠税率。

3、该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执行,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施行优惠政策后:

1、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和预征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

2、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