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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延期至2023年!又可以少交税了!
来源: | 作者:新启亚 | 发布时间: 590天前 | 326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即日起,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延长到2023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