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其中延迟退休的话题瞬间冲上热搜,除此之外,还有房地产行业改革、税制改革等被大家忽视的重磅信息,到底说了些啥?我们一起来看看!
关于延迟退休
最晚2029年全面落实
一、“弹性、自愿”原则延迟退休:
原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解释:
“弹性”是意料之中的,因为以前部分省区就曾明确“小步慢走、弹性实施、强化激励”的思路,“自愿”算是一大突破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众的焦虑、抵抗情绪。推测大概意思是,员工根据自身条件,想早退休,每月退休金会有一定的打折,晚退休每月可以拿到更多的退休金。
个人可以结合自身的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和工作岗位状况作出是否延迟退休的选择。这不仅更能体现公平性,也利于最大程度凝聚社会认同,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创造更好的落地条件。
延迟退休必然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需要综合考虑性别、行业、职业的差别,还有一些其他衍生问题,比如如何解决就业市场上的年龄歧视:“30岁找工作嫌老,60岁退休嫌早”;比如老人不退年轻人没有工作机会;比如没有人带孩子年轻人无法上班等一系列问题,综合考虑以上问题制定科学严谨的退休政策。
二、90后统一65岁退休?谣言!
这两天网传最猛烈的“90后统一到65岁退休”、“退休年龄测算表“”,造成了一大波恐慌,小编也被吓了一跳。
“人间噩梦:自己失业了 退休金没接上 孩子还没找到工作 房贷还在还”
“延迟退休只是说大家65岁才能领退休金,没有保证大家一直到65岁还能有工作。”
“请假会比较麻烦,拿着放大镜,哆嗦着手,忙活一个小时,整不出一张合格的请假条。”
'努力活到退休那天!'
网友们也是相当有脑洞了,不过目前来看,这些都不是官方信息,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三、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
我国普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管理岗55周岁,普通岗50周岁,实际上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国际上来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
当然,这个也需要综合考虑国民生存条件、生存环境、工作强度、平均寿命等方面,不能单纯以年龄这个数字来衡量。
到底如何落地,最晚2029年全面落实,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关于延迟退休,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讨论~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
一、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原文1:
“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原文2:
“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解释:
意味着,在未来,继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改革之后,将迎来下一轮改革,或许将经营所得中的劳动性所得跟综合所得合并起来进行统一征管。不过目前对于劳动性所得并没有说的很具体。如果实行,很多所谓的税收筹划方法将不再有用武之地,因为有很多筹划方法就是把劳动所得转换成经营所得进行纳税申报。
同时加大了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降低税收。
二、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原文:
“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
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
解释:
我国目前有18个税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关税。
其中,增值税(除海关代征的归中央外,其余部分)由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企业所得税(除国家铁路集团、海洋石油企业、各银行综合归中央外)由中央和地方六四分;个人所得税由中央和地方六四分;资源税中除海洋石油企业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印花税除股票交易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城市维护建设税除各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此次《决定》中,明确指出:
1、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1)消费税征收环节主要在生产环节,如果后移将会到批发零售环节。如果是这样,消费税的征税方式将会发生重大变化。
(2)消费税目前属于中央级收入,如果下划地方将增加地方税收,对各地方政府来说是一大利好!
2、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
3、增加地方的税收权限和管理权限,由地方进行差别化管理;
4、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5、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
简单来说,就是要让地方税收增加、自主权限增加、减少不必要的负担(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全力支持地方进行差别化自主管理。
这一举动,对于各地方的经济发展将会有不小的促进作用。
房地产行业改革
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原文:
“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解释:
透露出四个信息:
1、加快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意味着,未来会有大量公有房屋出租,另外租房、买房或将享有同等权利,比如受教育等方面。解决买房难、租房没有安全感的生存问题。
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以低价保障房,满足普通工薪阶层刚性住房需求。同时支持改善性住房,由地方自主调控。
3、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房地产企业通过预售方式向购房者进行融资,一旦发生烂尾,将导致普通大众一生的积蓄打水漂。因此,预售制度有很大的隐患。此次文件中,指明要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这个变化将很大程度上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4、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从目前的房地产行业形式来看,已经不具备承受更重税负的能力,即使开征,也需要等到合适的时机行动。否则将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具体完善方法,有待下一步文件通知。
还说了哪些
其他民生问题?
1、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深化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职能,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4、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