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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国家刚刚通知!
来源: | 作者:新启亚 | 发布时间: 440天前 | 3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刚刚,国务院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重磅!国务院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3年8月28日




超实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次性给大家说清楚


一、哪些可以税前扣除?


1.基本减除费用



2.专项扣除



3. 专项附加扣除



4.其他扣除



5. 公益性捐赠





如何计算申报

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如何计算申报个税?


1、预扣预缴



注意,以下2种特殊情况:


(1)自2020年7月起,首次入职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按以下方法计算个税: 



(2)自2020年1月起,简化了两类人纳税人个税预扣预缴方法:



举例:


小张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2021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


原预扣预缴方法: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小张1月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汇算清缴,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退税150元。


新预扣预缴方法: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2、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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