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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变了!股权转让迎来8项变化!
来源: | 作者:新启亚 | 发布时间: 435天前 | 10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司法(修订草案)》有望在今年通过!在此次修订中,共有8项变化!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有可以合理节税的方法吗?


答:针对不同情形可参考下列方法:


1、利用并购重组中的特殊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之间并购重组形成的股权转让可暂不缴税,如通过股权收购、合并、分立、划转等方式,可以加以利用,以实现合理延迟纳税。


2、对个人转让股权可利用“合理低价”方式达到少缴税


详见问题二。


3、“股权转让”变为“先减资再增资”


老股东按合理价格减资,新股东按合理价格增资,实现新老股东之间的过渡,该方式下新老股东之间由于没有直接股权转让行为,也就没有转让所得,征税也无从说起。


但是,所有的税务筹划都应当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否则,一旦触动红线,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4、采用“先分后转”的方式,具体如下



七、个人转让股权,在纳税申报方面有什么规定?


1、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地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八、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资产评估吗?


答:被投资企业账面有以下资产,且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时,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


九、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小贴士:


(1)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2)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据实确认,但也存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收入的情形,以下表列示。



十、股权转让原值如何确认?


个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非上市),股权原值的确认标准如表所示



注①: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小贴士: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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