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6项修订
注册资本需5年内缴足!
近日,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主要有以下修订:
1、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2、完善公司民主管理的规定,如推动职工参与公司治理。
3、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4、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
5、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
6、完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在6项修订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减至5年,一改之前“取消出资期限、最低注册资本和首期出资比例”的规定。
针对此项修订,网友们表达出自己的担忧,认为此举会加速一些公司的注销。
如果5年后,股东还是无力缴足全部的注册资本,最后可能的情况就是将公司注销或者减资,这就涉及到各种税的问题。
小编这就跟大家好好说一说。
公司注销时
认缴的资金需要补齐吗?
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1.没有债务
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没有未获得清偿的债务,不差钱,那可以直接申请注销,不需要补齐。
2.有债务未清偿
办理注销时差欠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按企业破产法规定,该出资额要加速到期,也就是必须补齐。
另外,按照最高法院公司法司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总结:公司注销时要不要补齐出资,主要是考虑公司对外负债清偿情况。也就是到期要补齐,没到期如果有债务未能清偿也要加速到期,如果没有债务也没有到期就不用补齐了。
需要区分个人股东减资和法人股东减资。
一、个人股东减资撤资
1、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
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注意:
(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
(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2、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但有正当理由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解析:
小梅和小松是梅松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是100万元,各占比50%,截止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现在小梅要减资50万元,有正当理由。如何账务处理?减资是否涉及个税?
借:实收资本-小梅 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