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降了!税务局发文!
10月1日起执行!
重庆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核定征收个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事关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信息量很大!

给大家划下重点:
意见稿调整了行业所得税率,统统按原执行最低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2、明确个税附征率,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个税。
经营所得,符合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附征率为0%,这也意味着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以后或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定期定额户适用)

3、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按1%交个税!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不含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4、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核定征收
1)纳税人转让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房屋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2)纳税人出租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5、执行时间: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是重庆的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政策,且目前是《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尚未下发。
但纵观全国多地出台的个税经营所得核定政策,大多数都下调了应纳税所得率,大家可以看下当地的文件,不要错过这么好的优惠政策。
另外,很多小伙伴对于核定征收不是很了解,在这里顺便给大家讲一下。

什么是核定征收?
各税种,一次说明白!
1、增值税的核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常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2)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核定方法有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除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发票不能反应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2、消费税的核定

3、企业所得税的核定
1)由于财务不健全等原因不能准确核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往往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情形

不适用特殊纳税人

2)企业不提供与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来往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